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首页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项目编码

3710000106002

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审批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子项

无

审批部门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共同审批部门

无

审批对象

物业服务企业

设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3月建设部令第125号,2007年11月修改)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七条:“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备注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无



您对该项目的评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