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
项目编码
3710000105106
项目名称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审批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
子项
审批部门
共同审批部门
无
审批对象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设立依据
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38条:“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备注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