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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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3710000102301

项目名称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子项

无

审批部门

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

共同审批部门

市工商局

审批对象

申请设置城市大型户外广告的当事人

设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国务院令第101号公布)第11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2.《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2010年1月省政府令第218号公布)第25条:“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向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广告设置的位置、规格、色彩及效果图等资料,经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户外广告设施空置的,设置者应当临时设置公益性广告。”

备注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6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有。按每天每平方米0.1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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