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编码
3710000102116
项目名称
在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管道及安全距离范围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及堆放物品许可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子项
无
审批部门
共同审批部门
审批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设立依据
1.《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本)第二十八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城市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管道及设施安全距离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因工程建设需要在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管道及设施安全距离范围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时,需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备注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