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首页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编码

3710000102118

项目名称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子项

无

审批部门

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共同审批部门

无

审批对象

企业

设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第412令)第101项:“101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2、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3月23日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备注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无



您对该项目的评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