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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3710000101113

项目名称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子项

无

审批部门

市公安局

共同审批部门

无

审批对象

企业法人

设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第412号令)第41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12月公安部令第86号)第四条:“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备注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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