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项目编码
3710000101113
项目名称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子项
无
审批部门
共同审批部门
审批对象
企业法人
设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第412号令)第41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12月公安部令第86号)第四条:“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备注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