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首页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项目编码

3710000100302

项目名称

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和除燃煤以外的热电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子项

无

审批部门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共同审批部门

无

审批对象

企业

设立依据

1.《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通过)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能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制定。”

备注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无



您对该项目的评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